点击进入结果查询业务概述纳税人因生产经营地或经营范围发生变化而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应办理迁移注销税务登记。业务流程纳税人使用CA证书进入上海税务网站网上办税中的网上办理迁移注销业务申请模块,按要求填写《迁移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并上传到上海税务网站;税务机[详细]
各区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土地管理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等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调整本市普通住房标准事宜通知如下: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详细]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企业跨区县迁移税务登记管理,决定自2012年3月1日起,调整本市纳税人跨区县迁移的申请渠道。具体如下:一、申请方式本市纳税人跨区县迁移可直接通过上海税务网站提出注销申请,也可向市税务登记受理处(以下简称受理处)大厅提出申请。二、操作流程(一)网[详细]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二O一二年二月十七日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详细]
各区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土地管理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等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调整本市普通住房标准事宜通知如下: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详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根西岛政府关于税收情报交换的协定》及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协定及谅解备忘录)已于2010年10月27日在根西正式签署,双方分别于2011年2月21日和2011年6月24日互相通知已完成使协定及谅解备忘录生效所必需的各自法律程序。根据协定第十[详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恩岛政府关于税收情报交换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已于2010年10月26日在道格拉斯正式签署,双方分别于2011年5月24日和2011年6月24日互相通知已完成使协定生效所必需的各自法律程序。根据协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协定应自2011年8[详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泽西岛政府关于税收情报交换的协定》及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协定及谅解备忘录)已于2010年10月29日在圣赫利尔正式签署,双方分别于2011年2月16日和2011年9月29日互相通知已完成使协定及谅解备忘录生效所必需的各自法律程序。根据协定[详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百慕大群岛政府关于税收情报交换的协定》及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协定及谅解备忘录)已于2010年12月2日在汉密尔顿正式签署,双方分别于2011年3月23日和2011年10月31日互相通知已完成使协定及谅解备忘录生效所必需的各自法律程序。根据[详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根廷共和国政府关于税收情报交换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已于2010年12月13日在北京正式签署,双方分别于2011年2月25日和2011年8月17日互相通知已经完成使协定生效所必需的法律程序。根据协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协定应自2011年9[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