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公告如下:一、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详细]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各海事处;各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船舶车船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二O一二年五[详细]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财政[详细]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海上石油开采企业名单的通知》(财税〔2012〕1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海上石油开采企业名[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的规定,现将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公告如下:一、自2011年[详细]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有关规定,现就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上一纳税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详细]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为进一步增强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公正执法,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提升本市纳税服务水平,现就试点建立本市涉税争议前置处理机制提出以下意见。一、建立健全涉税争议前置处理机制[详细]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税务二、三分局、财政票据中心:上海市徐汇区国家税务局上报的《关于上海华东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接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的请示》(沪国税徐所﹝2011﹞49号)收悉。为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详细]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现将《关于修改〈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背面使用说明的函》(征科便函〔2012〕1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关于修改《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背面使用说明的函征科便函〔2012〕19号各省、自[详细]
各区县税务局、市税务三分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公告》(国税总局公告2011年第4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市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居民[详细]